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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X校园云业务“智慧课堂”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 年X校园云业务“智慧课堂”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 ## ),招标人为略X分公司,招标代理机略。略人自筹,略条件,略,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略范围
1.1 招标内容:略。
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含增值税) |
1 |
## 年X校园云业务“智慧课堂”项目 |
“智慧课堂” 动态学习数据分析和基于“云网端”构建智能、高效的课堂。采购人正大力推广“智慧课堂”业务,采购人计划对略服务采购,一次性2017年-2018年度智慧课堂服务提供商,略要求,向采购人及采购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将根据业务推广情况,按需向中标人订购相应服务,服务期内按实际业务发生按进度结算。 |
980.00 |
2) 招标范围: ## 年X校园云业务“智慧课堂”项目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
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80.00万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略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其他资质要求:无。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的相关业绩,要求自2014年至2017年止,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同类合同;2)同类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同类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略,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略要求:投标单位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5人以略。
2.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发生违约情况,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略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项目投标;
2.10 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略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X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西路21号2楼商务室(联系人:余思慧小姐;联系电话: ## ;邮箱: ## @qq.com)。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向招标人/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略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和线下略;略文件的投标人可略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 *** )了解详情并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市汾X路35号信息大厦24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略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 49065.64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X分公司
地 址:X市汾X路35号信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西路21号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 辛夏洋
项目联系人:何咏雄 ##
略号: ##
略: 略X略
账 号: ##
招标人:略X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7年11月3日
89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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