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3、具 (略) 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记 (略)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略) *** )“政府采购严 (略)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及中 (略) (http:/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 (略) 勘察,并提供由采购 (略) 勘察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 * 证合 * ,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