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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划拨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函》(清财农函〔2021〕 (略) )文件精神, (略) 下达我区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400万元。经 (略) 、市驻区乡村振兴工作组、区委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5月19日—26日,共7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清城 (略)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26室,电话: *** 。
附件:2022年清城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一批项目
清远市清城 (略)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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